近年来,金乡县人民法院着力建设农产品法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发挥专业优势,用好“联动化解、专业审判、诉源治理、诉调并行”四项举措,集中审理涉及大蒜等农产品纠纷案件,打造特色法庭,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服务效能。
因地制宜 打造农产品特色法庭
金乡县大蒜储存加工企业有1800余家,冷藏能力超400万吨,农产品交易纠纷常见。为更好地推动辖区农业产业发展,2020年5月,金乡县人民法院在鱼山法庭挂牌成立山东省首家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统一裁判尺度,集中审理金乡县范围内涉大蒜、洋葱、辣椒等农产品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质押纠纷案件。
为充分发挥农产品法庭“神经末梢”和“前哨站”的作用,2023年2月,农产品法庭新址迁至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区内。近三年来,该法庭审理案件300余件,涉及标的额1亿余元,有力推动了农产品交易市场健康运行、产业稳健发展。因审理的案子多涉及大蒜,被亲切地称为“大蒜辣椒法庭”。2022年6月,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成功入选全国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规范流程 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
夏日炎炎,又是一年收蒜时。“法官,这批大蒜的仓储合同怎么签,能指导我一下吗?”“法官,我采购了几吨辣椒,可是发现品种和约定的不相符,我该咋办?”……清晨,鲁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凯盛农产品物流园区内,农户和采购商络绎不绝,空气中弥漫着蒜香。各式各样的农产品法律服务需求也持续不断地反映到农产品法庭法官面前。
为了将农产品交易纠纷就地化解,法庭确立了“一站受理、分类处置”的矛盾纠纷处置方法。针对农产品交易纠纷的风险点与价格波动密切相关实际,法官根据“蒜通天下”大数据平台实时提供的全国大蒜种植、加工、销售、储存、出口等数据,及时捕捉交易风险提示。针对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纠纷,组织当地农产品行业协会引导双方和解;对金额较大、难以达成共识的纠纷,协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联合调解;而对于较为复杂、私密性强的债务纠纷,积极协调市仲裁委在市场内设立的仲裁服务站发挥“一裁终局”优势解决。
农产品法庭立足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实际,对于类案处理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的案件,开展集中研讨和业务培训40余次,及时形成案件解决方案和法律法规适用解读,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精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强化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等适用。今年以来平均办案天数缩短至37天,较法庭成立前用时缩短59.7%。
多元解纷 深化诉源治理新实践
农产品法庭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前哨”作用,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妥善高效化解涉农产品交易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常态化,在法庭设立2个调解室,聘任2名人民调解员驻庭开展调解工作,月均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实行巡回审判常态化,在金乡县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和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两个大型农贸市场设立巡回法庭和调解服务站,每季度开展1次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市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行联动解纷常态化,深度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与马庙镇、鱼山街道等镇街司法所和大蒜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法庭创新发展“线上+线下”双渠道法治宣传模式,提升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知晓度,全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社会氛围。与辖区镇街司法所联合开展“线上答疑”,通过网络视频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并发布典型案例,助推诚信金乡建设。定期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深入农产品市场“现场说法”20余次,向群众详细讲解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受案范围、诉前调解程序等专业知识,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 朱林 通讯员 张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