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擢督抚,德才量并重。以此下僚中,百不一二中。自知县起者,臻斯必超众。晋也实其人,故悉下情洞。更兼习河务,要任久倚用。乃以治河决,来豫屡稽功。愤懑因致疾,不起诚堪痛。历历怀旧臣,中外资经综。而予未歇肩,吁后期与共”,这是240多年前,乾隆皇帝为治河名臣、泗水县原知县、文华殿大学士兼两江总督高晋所作的怀旧之诗。
高晋琐事
清代承袭明制,没有宰相一职。中堂、相国、首揆、协揆、内阁大学士,非官方称为宰相、相国。高氏一门三拜相,朝野负盛名。
高晋(1707—1779),字昭德,高佳氏,祖籍辽阳,满洲镶黄旗人。据《钦定八旗通志》《光绪山东通志》《清史稿》等,雍正十年(1732),高晋由监生授山东泗水县知县,十三年调知海阳。乾隆年间任过知县、知州、知府、道台、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加太子少傅、太子太傅,授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组织编纂了《〈南巡盛典〉一百二十卷》,卒谥“文端”。
叔父高斌在乾隆朝曾任吏部尚书、直隶总督、协办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卒谥“文定”。高斌之女入宫“侧福晋”,封为乾隆“慧贤皇贵妃”。高晋长子高书麟,嘉庆年间曾任协办大学士、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卒谥“文勤”。
高晋仕途一帆风顺,但在出仕之初,也是充满了渴望晋升的焦虑感。清代袁枚《新齐谐》记录了“高相国种须”的故事,读来令人忍俊不禁。故事是这样的:“高文端公自言年二十五,作山东泗水县令。时吕道士为之相面,曰:‘君当贵极人臣,然须不生,官不迁。’相国自摩其颐,曰:‘根且未有,何况于须?’吕曰:‘我能种之。’是夕,伺公睡熟,以笔蘸墨,画颐下如星点,三日而须出矣。然笔所画,缕缕百十茎,终身不能多也。是年迁邠州牧,擢迁至总督而入相。”为升官大搞封建迷信者,古今有之,止增笑耳。
光绪《泗水县志·艺文志》有《朱孝妇》,系泗水亮庄人、进士于相德为孝妇宋氏立传。宋氏是城北南白石村(今泗水县高峪镇南白石村)宋海之女,嫁亮庄村朱振学。丈夫在外雇工,宋氏在家纺线供养婆婆。不久,婆婆患病,卧床不起,宋氏衣不解带,在床边侍候十多日。
一天,婆婆对她说:“我的病,吃了鲜肉就可以治愈。”家里一贫如洗,宋氏无可奈何,只好割取左臂肌肉,假称是猪肉。婆婆吃了熟肉,大病果愈,却发现宋氏左臂包扎,再三询问才知道实情,婆媳抱头痛哭,感情愈深。
这又是古代二十四孝中“割肉奉老”故事的翻版,荒诞不经。但在封建社会,官府却极力宣扬。雍正十二年,高晋深为嘉奖,宋氏“以为虽出愚孝,而真诚所发,有不容掩没者”,颁发“诚孝永垂”匾,并报请山东巡抚岳濬,赐予“孝笃慈帏”匾,刑部侍郎、原署山东巡抚王国栋赐予“愚孝堪表”匾。
乾隆三十六年六月壬申,高晋升为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并于四十一年随驾“南巡”,三月十九日至二十四日在泗水期间,将当年知泗水时所赐牌匾撤去,补题并书,换成新匾。五十七年闰四月,高晋之子高书麟再立“孝行可风”匾。
修建“三堂”
高晋在泗“勤政爱人,悉能行其所学”,重视慈善事业,主持修建了普济堂、育婴堂、留婴堂。清代光绪《泗水县志》记载:“养济院,一名普济堂,在县西门内转南,草房九间,中官厅一座。明洪武二年,主簿王惟一建。景泰七年,知县何琚修。国朝雍正十三年,署泗水县事高晋重修,草房三十三间。”这条记载,把养济院、普济堂等混为一谈。
养济院,在金代承安四年(1199)就开始在都城和各州县设立,每年十月到次年四月收养平民过冬。明代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下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民之孤独残疾不能自生者许入院,官为赡养”,后改称养济院,并出台了供养标准。明代万历元年《兖州府志》记载泗水县有“养济院”,在“预备仓南”,而“预备在县西南隅”。
养济院是官办机构,存在收养员额的限制。清代康熙三十六年,京城有和尚、居士创建普济堂,收养贫病老者。光绪《泗水县志》有高晋《普济堂碑记》,记载“钦遵雍正十二年上谕,檄饬有司,劝募好善之人,仿京师之例,建普济、育婴两堂,凡在属员,莫不踊跃遵行。”
高晋带头捐款,儒学训导、教谕和典史响应,全县上下累计捐款六百九十两。雍正十二年七月,在城西南隅的官地开工建设普济堂,占地两亩二分半,两月竣工,建有草房二十三间。四周修筑土墙,前面建门楼一座,院内正房三间,正房之后分为东、西院。其中,东院、西院各九间分别收养男性、女性贫穷孤独者,各一间作为厨房。并选择诚实乡人,管理堂内事宜。在普济堂之东,另开一门,设立育婴堂,建有草房六间、门楼一座,在城外向南门,建造留婴堂一间。
建成“三堂”之后,高晋制定了供养标准:凡是普济堂的贫民,每日给米一升,每月给盐菜柴薪制钱一百文,单棉衣服两年一换。育婴堂乳母,每月给功食银五钱;凡是送来子女者,路远、路近的分别给盘缠五钱、三钱。
高晋充分谋划“三堂”资金保障,捐款余银五百两,借给商家,每月利银五两三钱。又有官庄改为义田地四百一十七亩四分、范某控诬逼弟等事案内入官地五亩,生员张贤哲乐捐地五十亩,每年在缴纳丁地银、漕米、德米等之外,当利租息用于“两堂”运转。大功告捷,高晋感慨万分,他自信“今而后岁需充裕,源流收养毋论无告,穷民不须耕田凿井,已能饱食安居,熙熙嗥嗥,远迈乎唐虞之世”。
泗水县养济院、普济堂等分设,直到乾隆三十五年《兖州府志》仍载“养济院,在西门内,房九间”“普济堂,在城西南隅,房二十三间”。至于光绪《泗水县志》载,普济堂“草房三十三间”,应是将“三堂”草房三十间、门楼三座合并计算的结果。故《泗水县乡土志》盛赞高晋的义举,“公广(普济堂)至三十三间,全活者无算”。
维修仲庙
泗水是先贤仲子故里,明代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谭好善在县城东南重修仲庙。历经百年沧桑,时至康熙末年,仲庙已是“风飘其瓦,雨蚀其楹,加之潦水频溢,下湿上腾,不惟垣折楣摧、廊腰壁面成瓦砾,而且居神殿内并可夜数天星,所存者止有茅屋数椽,以陈俎豆,此衣冠之士所以兴茂草之嗟也”。
雍正七年,皇帝下诏:“圣贤忠烈俱有茔墓祠宇应修葺者,着动存公银两,委官经理。”时任泗水知县孙鹏申请修建仲庙,“谭公讳好善,建祠自公始,然只瓦屋一间,予莅任初,即以宜敛兴大庙,通详上司。未几,抚军启奏准行,是方遣官估计”,督抚宪司飞檄曰“泗与济孰重,详议以闻”。到底是修葺泗水仲子庙,还是修葺济宁横坊仲子庙,两地争执不休。
有道是好事多磨,孙鹏作诗《谒仲子庙六首》,在惆怅中辞职南归昆明。雍正九年,高晋出任泗水知县,“适遇铁岭高公讳晋者,以名臣世胄来莅兹土,乃挺然曰:仲子生于泗,长于泗,父母茔域亦在泗滨。虽身葬澶渊,裔居济上,而遐追负米之孝思,必不忍违父母之邦,而依依于远羁之云,仍也泗为重”。
高晋一语中的,上峰也认同此议。于是,他详情估修,“占石若干,木若干,杂物、工匠若干费”,泗水仲庙修复列入计划。之后,高晋调署海阳,黄志亮署泗水。次年即乾隆元年,钦定重修。二年二月十三日动工,黄志亮奉委督工监造,三年十月告成。
清代,曲阜衍圣公题奏仲氏翰林院五经博士的世袭爵位,颁发关防、图记。颜、曾、孟、仲四氏翰博作为圣贤后裔,每遇国家祀典、万寿圣节、皇帝祭太庙、拜国子监孔庙,需随衍圣公入京去鲁祭孔迎驾,或得赐御宴或赐衣物,或得以垂询。
孔府与仲府的关系,是大宗户与小宗户的宗族关系。泗水仲庙成功修复,“过者曰巍峨,瞻者曰轮奂”,让衍圣公孔广棨喜上眉梢,他赞曰“彼贤良节烈,尚有祠宇以励风化,何况勇行卫道之名贤,实为兴廉起懦之警铎,反无华屋以肃仰瞻,其谓之何?则高侯与孙黄两尹之辅治也,旨矣”。
顺治年间,泗水仲庙有钦赐“除租地”六十余顷,收入以供祭祀开支、维持仲府运转等,但是明代的公捐田为“奸民隐盗”。高晋大怒,一方面派员检查核实,一方面印册关存,严格执行仲庙祭田享受顺治十三年“一切地亩杂项差徭概行蠲免”的政策,此举让“仲氏子孙爱之戴之,家颂而户扬之于靡已也”。
乾隆六年十月,翰林院五经博士仲蕴锦立碑,请求孔广棨题写碑文,就是今天见到的《钦修仲子庙碑记》,“上以志圣天子崇道之懿典,下以纪良大夫高公将美之徽猷”。
人心是杆秤,仲氏敬仰高晋溢于言表。今有微山文友仲君伟帅相助,查找仲蕴锦吟诗《题邑侯高昭德小照》,诗云:“松声谡谡水声沉,鹤立空阶理素琴。举首泉林山上月,年年清影照冰心。”高晋字昭德,邑侯即知县。敬仰之情更是见诸行动,嘉庆《仲里志》收录嘉庆十二年《仲家浅倡创修义塾序》,载“泗水仲庙,即少寇先相国高公所建也,今庙左有高公像焉”。上文有“少司寇长白广公”,即长白人、少司寇(又称少寇,刑部侍郎的别称)高广兴,是高晋幼子,助力创修今微山县仲家浅义塾。“长白人”指长白山人,清代长白山被推崇为神山圣地,视为存瑞凝祥、列祖龙兴的象征,高广兴隶属满洲镶黄旗,自称“长白人”是显示高贵,并非实指籍贯。
图为《南巡盛典》中泉林行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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