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胡碧源)为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强市建设,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即将发布实施。12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16场),副市长宫晓芳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共6部分,包括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深化用人评价改革和强化组织实施等20项具体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并结合济宁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在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学校评价改革方面,建立市、县两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办学专项评价,深化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评价。在教师评价改革方面,引导中小学教师以教育教学真问题为研究方向,提高教科研成果转化成效。在学生评价改革方面,建立学校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培养、评价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方案要求,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制定年度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建立评价改革监测机制,督促落实改革责任。要突出数字赋能,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要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