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0日
第01版: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综述

■通讯员 济纪宣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2024年,全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抓实党纪学习教育

让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在济宁市廉政教育馆,一幅幅照片、一份份史料、一句句发自内心的忏悔……让前来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

2024年5月,济宁市纪委监委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市廉政教育馆展陈进行全面提升,将其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基地。过去一年,已组织9600余人次到市廉政教育馆接受教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党的一件大事。202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在曲阜市鲁城街道池涯社区,纪工委书记盛兴平在纪法警示教育流动站展板前,向村(社区)干部剖析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纪法警示教育流动站送学上门活动,实现全市4400多个村(社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全覆盖。

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确保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联合市委党校开发“解读《条例》”“构建领导干部清廉家风”等课程,拍摄制作《党纪小课堂》《动漫说纪》等系列微视频,在市直层面部署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警示”纪法教育活动,指导各地举办学习《条例》辅导讲座,多措并举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不断提高纪律教育精准性实效性。

严格纪律执行

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纪律建设必须靠严格纪律执行作为保障,方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你单位存在班子议事规则不规范、资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久前,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后,向相关部门进行问题反馈并督促认真抓好整改。

济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严明党的纪律首位,部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同时,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不断拓展政治监督活页功能,创新建立对党组织分类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精准评价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凝聚管党治党合力。

坚持以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为重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深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建立“谈前精准画像、谈中直面问题、谈后真督实改”的闭环工作机制,开展约谈提醒,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坚持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以及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问题,让党员干部认清“守纪无小事、违纪必追究”。

任城区纪委监委编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手册》,重点对运用方式、适用情形、法律规章等作了详细阐述,并附带各种文书模板,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

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

“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反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董升平同志在办案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的问题不属实……”鱼台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过去一年来,济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通过惩治诬告、澄清正名、跟踪回访,激发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正能量。

济宁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容错纠错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2024年实施容错纠错12起12人,查处诬告陷害行为4起4人,为8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了不让“跌倒”干部掉队,济宁市纪委监委通过分层分类回访、个性化回访,切实提高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质效。对于存在错误认识的党员干部,回访时以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为主;对于因受处分导致心理压力较大、情绪低落的,回访时以心理疏导为主,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工作热情,尽快投入工作;对于受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存在不良表现的,回访时予以提醒警告,避免党员干部重蹈覆辙。

同时注重运用回访结果,根据回访谈话结果与日常工作了解情况,对受处分人员作出客观评价,并建立回访档案。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向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反馈,真正帮助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

“纪律是铁,规矩是钢,严守纪律规矩,方能成就大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济宁将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济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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