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琨 通讯员 张子洋
家住鱼台县滨湖街道运河社区运河佳苑的王艳美经营了一家生鲜超市,提起王艳美,左邻右舍都会夸上几句,八年如一日的诚信经营,让她在当地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成为社区商家的典范。
从超市开业的第一天起,王艳美便将诚信经营摆在前。在商品采购环节,她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严格筛选每一批货物,坚决杜绝劣质商品流入店内。她总说:“做生意,诚信永远是根本,顾客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放在首位。”在生鲜食品的管理上,她从食材的挑选、储存到销售,每个环节都做到一丝不苟,确保居民们购买的每一份食材都有安全保障,让他们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
王艳美的诚信美德,不仅体现在商品经营的每一个细节中,还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她的店里,拾金不昧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忙碌一天后发现顾客遗落的贵重物品,对她来说并不罕见。有一次,她在整理货架时,发现了一个黑色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2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她没有丝毫犹豫,放下手中的工作,马上联系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方打听寻找失主。终于,他们找到了失主,将丢失物品顺利地交到了失主的手中。这样看似平常的举动,如春风般温暖着顾客的心。
生活中的王艳美,还是众人公认的热心老板娘。她时常为腿脚不便的老人送菜上门,给独居孤寡老人免费赠送爱心蔬菜。不论何时,她都坚持生活必需品不涨价,全力满足居民需求,赢得了小区居民的一致认可。
“诚信是用一种善行激发另一种善行,用一种信任交换另一种信任。”王艳美说。王艳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诚信经营的内涵,她的言行不仅是个人的闪光点,更是社会对诚信美德追求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