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5日
第03版:

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肖亚飞

进城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也在稳步推进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当前进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程度低,进城农民工在政治权利、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等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距均较大。当前的市民化过程受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建设滞后、农民工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城乡文化差异等多种因素制约。

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制度差别。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与户籍制度“捆绑”在一起的就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户口管理模式。按照转移人口类型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地能够有序落户。

落实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为进城农民工建立城镇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稳定劳动合同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随同父母或配偶转变为城镇居民的人员,可随父母或配偶在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养老保险办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农民工,应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进城农民工,户籍在农村的,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户进城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户前已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制定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使进城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养老保险的顺畅转续和有效连接。

提高进城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就业是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和前提。政府要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能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就业结构,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好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基础。继续加大对转移人口的人力资本投入,职业技能培训与市民化教育并行,从而实现稳定就业、收入增长、自我发展和融入城市。要增加进城农民工的收入,必须在不断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逐步探索制定农民工人数比重较大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通过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

合理分摊进城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支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当前,进城农民工公共服务的财政分担机制不完善。从地方财政讲,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各项民生支出为重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中共济宁市委党校)

2025-02-05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196332.html 1 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