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姝)近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看济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1场)——城市管理专场,介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27条,主要阐明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管理机制、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管理责任人等,规定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式以及各方的责任、义务。
为推动我市垃圾分类体系更加规范、标准要求更加明晰、行业管理更加科学、执法监督更加完善,实现垃圾分类从“新时尚”转化为济宁市民的“新日常”,市城市管理局将以《办法》的宣贯为依托,在“宣传引导、落实责任、示范引导、回收利用”四个层面聚焦发力,加快构建以法治为保障、以政策为导向,城乡统筹、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新格局。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宣讲活动,做强志愿服务,营造浓厚氛围,倡树“全民化”良好风尚。二是落实各方责任,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社区、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构建“高效化”运行机制。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典型,树立“标准化”分类标杆。四是深化回收利用,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打造“链条化”回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