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田国栋)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全省第三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结果,济宁市妇幼保健院凭借扎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效,荣获省级优秀等次。这既是对该院依法治理、规范执业的充分肯定,也标志着该院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建设与医疗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制度先行,规范管理。修订医院章程,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规。同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座,强化合同审查和纠纷处置,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普法宣传,深入人心。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开展社区义诊普法等活动,年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强化监督,保障安全。设立医疗安全办和警务室,建立医疗缺陷预警、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落实“三调解一保险”机制,联合公安部门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筑牢医疗安全防线。
济宁市妇幼保健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医院建设内涵,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规范的医疗服务,为健康济宁建设贡献妇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