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刘儒静)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通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月2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温金荣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和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有关精神,通报第六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3月1日至18日,7个市委巡察组向本轮巡察的19家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没有见底到位;有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未充分发挥;有的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得不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本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立“抓整改就是抓改革、抓落实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把巡察整改与推进改革发展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影响部门单位和系统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领导、督促、把关;党委(党组)书记要牵头抓总、亲力亲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各负其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在行业系统内开展集中整治攻坚,将巡察成果落实到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具体工作中。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做实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持续督促推动,以有力监督保障整改实效。巡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督促作用,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要强化整改评估问效,对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打折扣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