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我拟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如果会议能够通过任命,我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恪尽职守、竭尽所能,推动全市公安和分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一、坚定信念,永葆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对党忠诚铸入灵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融入大局,主动履职尽责。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围绕“一个万亿、五个倍增”发展目标, 聚焦“少出事、不出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加快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宁。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研究推出更多服务保障措施,更加主动地护航发展、促进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依法用权、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虚心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严于律己,永葆廉洁本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知敬畏、惜名节、重自律,永葆清正廉洁的从政本色。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