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7日
第04版:

苗馆法庭

主动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泗水县人民法院苗馆法庭与苗馆镇综治中心协同合作,通过深入调研、多轮沟通,成功化解一起供用气合同纠纷。

原告河北某科技公司要求被告泗水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返还供气设备并支付使用费222万元,被告则反诉原告因未按合同约定竣工导致其损失80余万元。诉讼期间,原告申请保全,冻结被告公司主要账户,导致其资金业务受阻。若按常规程序审理,不仅设备拆除成本高昂、损失扩大,还需启动损失鉴定,进一步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

面对困境,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坐堂问案”,而是明确以“避免损失扩大、平衡双方利益”为首要原则,主动联合苗馆镇综治中心,深入涉案企业实地走访,全面评估矛盾焦点与潜在损失。通过细致梳理证据和合同内容,承办法官精准锁定“设备归属与补偿”及“损失承担”两大核心争议点,并据此制定了针对性调解方案。

承办法官与苗馆镇综治中心调解人员创新采用“互联网法庭+背对背调解”模式,通过线上举证质证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分别与双方企业进行多轮沟通: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设备拆除后的实际损失与折价转让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向被告分析支付部分设备款相较于继续诉讼的综合成本优势,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

经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设备折价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相应设备款项,有效避免了设备拆除、损失鉴定等程序,大幅节约了时间与经济成本,从根本上减少了企业损失,案件得以圆满化解。通讯员 梁磊 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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