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院了,给我主持了公道!”近日,泗水县杨柳镇某村村民捧着一面红底金字的锦旗,快步走进泗水县人民法院柘沟法庭,话语里满是激动与感激。
日前,杨柳镇两户村民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打起了官司。原告杨某与被告郝某系同村村民,因一块18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杨某诉至柘沟法庭,要求郝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2万元。
“土地纠纷无小事,尤其是邻里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结下积怨。”承办法官拿到案子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带原、被告到现场勘验,还邀请司法所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一同到场见证。承办法官拿着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蹲在地上一点点比对边界、丈量尺寸,最终核实争议土地使用权属郝某。
“都是乡里乡亲,能和解还是最好的。”考虑到原告杨某年事已高,承办法官联合司法所、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耐心地向老人释法说理,从法律和邻里和睦角度劝说,并联系其家人协助沟通,希望促成和解。因杨某坚持诉讼请求,调解无果后,柘沟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其诉求。杨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起邻里土地纠纷最终尘埃落定。从情理兼顾的调解到法理清晰的裁判,柘沟法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通讯员 梁磊 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