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等多方面内容。
问题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简言之,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问题二:哪些人需要办理?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第三类是因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
问题三:可以延期办理吗?
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需要延期的,可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汇算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
问题四:“虚假填报”“少缴税款”如何处理?
对未申报补税、未足额补税以及虚假或错误填报年度汇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此外,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来源:新华社)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办理时间为: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预约办理阶段
(3月1日至3月20日)
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20日)办理,需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6:00至22:00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具体办理日期。
2.无需预约阶段
(3月21日至6月30日)
3月21日后,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无需预约。
注意事项:
汇算范围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需合并计税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扎堆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流程或是否需要办理,可参考个人所得税App的指引或官方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