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德龙
“过去五年,我市构建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四重保障有效衔接的格局,形成了‘门诊有保障、住院待遇高、特殊保障相补充’的保障体系。”12月12日,在济宁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2000元分别提升至4500元、5500元,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提高10%;参保居民“两病”门诊报销比例提至75%,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65%;同步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目录和鉴定标准,切实提升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
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进一步降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万元;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升至85%,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医享受到更多实惠。
11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不孕不育家庭就医负担;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前检查最高可报销1600元,住院分娩实现个人“零负担”;参保居民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可获1800元、2000元、3000元补助,全方位支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参加居民医保的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医疗费用救助标准由省定最低3万元提高到6万元,对经救助后负担仍较重的群众,额外给予2万元二次补助,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我市大力推进医保与商保融合创新,指导保险公司推出“济惠保”产品,与基本医保无缝衔接,且不设户籍地、既往症、年龄等限制,为参保群众提供额外保障。
在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方面,门诊共济改革持续深化,连续两年提高职工门诊报销标准,起付标准保持全省最低,定点零售药店全面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实现“家门口购药可报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显著,DIP付费覆盖率达100%,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次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分别下降27.56%和34.79%;2025年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优化预付周转金和保证金政策,为基层医疗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累计落地集采药品890种、高值医用耗材40类,平均降价幅度分别超50%和70%,4591家医药机构参与集采药品进基层,直接为群众节省大量购药开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整合17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