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5版)》,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强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
针对复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精两类风险较为突出的产品,细则明确在符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审查标准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配方研发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相应复配原则、标签和说明书管理等附加审查要求,进一步严格生产许可要求,提高准入门槛。
细则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细分为“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酶制剂”6个细类,实施分类许可审查。同时,明确食品添加剂分装原则,禁止分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属于危险化学品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品种。
细则还从生产场所、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方面规定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原料采购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标签和说明书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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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加工”等食品委托生产将面临监管新规
市场监管总局29日对外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加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将被纳入委托生产管理。
办法明确了委托双方在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义务。对于委托方,办法要求符合法律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要求,明确委托方应当建立健全与委托生产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受托方生产行为实施监督,定期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怂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受托方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受托方,办法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品种明细应当包括受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可以有效防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的风险。受托方应当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对生产行为负责。(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