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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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济宁高新区检察院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本报济宁讯(记者 薛坤)为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凝聚检察、林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协同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美丽高新建设,近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与济宁高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济宁高新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有序有力、稳步开展,合力守护生态资源。

《意见》共分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建立高新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和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意见》的会签,有利于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公室的协作配合,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赢共赢,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日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将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法制宣讲等活动,持续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切实做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共同推进美丽高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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