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市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农资市场整治,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济宁良好农资市场的有赖于全市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感谢你们为此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正确选择购买途径。
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营业执照》外,农药经营者应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不要购买无证经营商贩和流动商贩的农资,谨慎通过电话、网络购买农资产品,以防受骗。
二、认真核查购买农资。
购买农药、肥料要认真查看包装和标签上标识的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事项;购买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要查看审定编号、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等事项。不要购买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相差较大的农资产品,不要盲目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以防上当。
三、妥善保管购买凭证。
要向购买方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购买者姓名、农资品种、名称、数量、价格、销售者签名或盖章的销售凭证。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要保留各种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剩余农资等证据,保护好药害或受损现场。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不要错过最佳处理、鉴定时期,不要轻信农资经营者或农资生产厂家的口头赔偿承诺。
广大农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农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各类农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投诉举报电话:0537-222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