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玉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当前,网络新媒体迅速发展,极大地释放了社会表达空间,网络平台已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前沿阵地。但是复杂的舆论环境,也使得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在传播过程中面临主导性被分化、权威性被消解、话语权被弱化等现实困境。加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建设,对于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力和社会凝聚力,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扩展传播主体
网络传播形式的变化,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主体需要及时进行扩展优化,在强主导、促多元中更好地达成“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识”这一传播目标,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召力。一是要加强党对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全面领导,打造一批具有政治担当、拥有高度公信力的新型权威主流媒体,形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媒体融合矩阵。主流媒体要重点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突出,具有新媒体思维的创新传播人才,优秀的宣传队伍是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力和感召力的重要力量。同时要积极拓展新的传播领域,拓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作用。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媒体融合,达成价值共识,增强各类各级传播主体的交流,形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合力。二是充分发挥关键群体的作用,激发大众的主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许多自媒体从业者来自于社会基层,他们平民化的表达方式吸引了大量关注,具有较高的话语权,对舆论走向能够产生较大的影响,要团结他们参与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实践活动中来,同时要加强对自媒体从业者思想理论引导,提升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和传播自觉,通过积极的舆论引导影响“粉丝”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运用自身流量传播正能量。
优化传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舆论工作者“要转作风改文风,俯下身、沉下心,察实情、说实话、动真情,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互联网语境下的各类新媒体及其从业者,应当力争成为生产主流、正向新闻内容的排头兵,尊重民众的认知规律、接受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通过话语体系创新,使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更符合网络社会特点,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受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以内容优势赢得传播优势。要准确把握好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意蕴,推出以主流意识形态为灵魂的新题材和新观点;要发挥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深刻的价值底蕴,打造兼具时代性、民族性和历史性的优秀产品;要注入情感因素,“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用故事化、生活化的叙事方式调动大众的情感逻辑,激发民众的爱国情、使命感和责任感。
创新传播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在新媒体环境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应该趋利避害、因势利导,借助前沿高效的新媒体技术,科学细分受众,按需甄选内容,实现靶向发力,做到精准传播和全面覆盖。一方面,受众因职业背景、价值观念、受教育程度、地域特点的不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偏好、理解程度、接收渠道存在较大差异,主流媒体通过新媒体技术获取不同类别用户对内容的核心需求,紧抓公众焦点舆论和社会热点舆情,生产受众需要的内容,增强用户黏性,以此强化传播的精准度。另一方面主流媒体做好科学的议程设置,引导受众主动关注、了解、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时政热点,并积极运用互动传播、短视频、视觉海报等新型传播方式,多层次、多视角、宽领域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整合力和覆盖面。
加强传播治理
在相对自由的网络环境中,部分媒体平台出于经济、政治动机发布媚俗、虚假、错误的内容,以此来博取眼球,破坏社会公序良俗,颠倒是非真相,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力。加强传播治理,规范传播秩序,成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为规范传播秩序提供法理基础。立法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引导新闻传播行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制定行业守则、数字规约等形式,完善行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另一方面要强化对网络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引导他们强化自我监督、管理意识,从内容把控、质量把关上优化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监管,自觉摒弃和剔除同主流意识形态相左的内容,从源头上斩断各类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和生存空间。
(作者单位:中共济宁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