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伟萍
近年来,邹城市发挥儒家思想发源地优势,深入发掘孟子“和为贵”“民本”等优秀传统思想,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传统文化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具有邹城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如何更好地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本文以邹城为例,进行深入调研,并提出解决路径。
优秀传统文化在邹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
一是政治聚和。以党建为引领,市镇村三级同步建设“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室),构建四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能调则不诉”。二是德治立和。深入挖掘孟子文化精髓,积极借鉴孟子重民本、讲仁爱的思想,大力实施“邹鲁儒韵”工程。通过“孟子学堂”、“孟子公开课”、“家风教育”“和文化演出”等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来。三是自治促和。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干群的“日常守则”,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效果。将“和为贵”理念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四是法治保和。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治“十进”普法活动。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提高居民法治素养。五是智治助和。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助力风险防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
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优秀传统文化以润物细无声的力量融入邹城基层社会治理,成为基层治理的强大动力,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对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性认识的还不够充分。二是实效不够。优秀传统文化虽然以多种方式融入基层治理,但在有些方面只是注重形式,却没有真正发挥效用。三是载体不够。能够承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的平台还不够丰富,即使已有的平台,还存在创新点少的问题。四是与网络的结合不够。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更多采取的是传统的方式,通过网络将二者结合起来还需进一步优化。
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思考
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在自治、法治、德治等方面同时发力,以自治为基础共治共享,以法治为保障定纷止争,以德治为支撑春风化雨,走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以自治为基础共治共享,激发活力促和谐。一是创新《村规民约》内容。深入挖掘村庄的历史和传统文化资源,将村规民约与历史文化资源相融相通,从而赋予村规民约新的文化内涵,引领村民向上向善,形成良好民风、村风。二是深化村民说事模式。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给村民提供表达自己诉求的平台,实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村里的矛盾摆到桌面上谈,从而理顺干群关系,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发挥新乡贤积极作用。成立以退休干部和德高望重老人、经济发展能手等为主的新乡贤理事会,充分发挥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以德治为支撑春风化雨,培育文明促善治。一是营造德治氛围。持续推进传统文化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之中、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之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二是重视模范引领。创新各种载体,鼓励道德模范以多种方式走到群众中去,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现身说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群众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三是倡导文明乡风。教育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革除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承敬老爱亲、与人为善等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
以法治为保障定纷止争,规范行为促稳定。一是多举措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让法律更好的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如:打造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在主题公园、广场、街区等的建设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将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法律知识与公园自然景观有机结合,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守法自觉性。运用“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大课堂”等载体,将法治元素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推动守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做实“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打造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和为贵”调解室作用,擦亮邹城市“和为贵”人民调解的金字招牌,发挥“和为贵”文化的熏陶、教化、凝聚作用,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单位:中共邹城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