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北京日报》 崔文佳
背景:着眼疫情带来的现实冲击,北京近日再次送出“政策红包”,将用人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延长至2023年底,以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
观点提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万千民众的殷切期待。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方方面面协同配合,其中重要一环,就是保住市场主体、稳住发展预期。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是稳就业的“顶梁柱”、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可以说,惟有保住市场主体,才能保住社会生产力,才谈得上健康的经济秩序和稳定的发展预期。为市场主体分忧解难,首先需要政府部门细致服务、主动作为。过去一段时间,从留抵退税“直达快享”,到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应缓尽缓”,再到国有房租减免“即申即享”,政策组合拳出了不少。相关部门既要狠抓落实,提升福利到达率,也要密切关注广大企业的急难愁盼,与时俱进完善政策储备,下好“及时雨”、送好“雪中炭”。与此同时,更要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谨记“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层层加码”、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等,确保二十条优化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不缺位、不越线,将疫情控制住,将温暖送到位,经济细胞就会再度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