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道好 刘翔
“你镇落实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不到位,对反馈的问题整改迟缓,现对你镇下发问责‘预警函’,请务必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限期整改。”近日,梁山县纪委监委一份“预警函”,让某乡镇被多次业务督导仍整改不力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今年以来,梁山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建立了问责事项“督办函”“提醒函”“预警函”制度,推动了重点工作落实,减少干部问责风险,已经成为该县解决问题的“加急单”、关爱保护干部的“防火墙”。
两责协同,监督护航促发展
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如何让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效?针对这一问题,梁山县纪委监委以“三函”制度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间驾起了一座桥梁。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最清楚哪些是重点工作、哪些是工作薄弱环节,他们不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提出“三函”督办的“转交单”,由纪委监委研判确定后以“三函”形式具体实施监督,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融合贯通,提升了纪检监察监督的精准性。梁山县纪委监委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委要求以及县委“三重”工作,先后下发“督办函”10件、“提醒函”16件、“预警函”17件,43件督办事项涉及到经济运行、生态环保、疫情防控、信访稳定、舆情管控、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真正做到了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今年3月份,某县级领导同志发现某单位负责的黄河滩区防汛路修复工程进展缓慢,如果无法如期完工将直接影响今年的黄河防汛工作。该县级领导同志便将这一重点工程督办事项转交县纪委监委以“提醒函”的形式进行督办。在县纪委监委跟踪监督下,工程不仅没有逾期,并且于5月底前提前了10天完工,受到省市通报表扬。在梁山县纪委监委督办的43件重点事项中,类似的重点事项还有很多。
“三函”递进,重点监督促落实
“督办函”“提醒函”“预警函”三种函件监督重点各有侧重,监督效力呈递增趋势。“督办函”侧重前期的进度和速度,重点监督“两办”督查、县“三重”工作指挥部业务督导、部门业务督导后,仍行动迟缓的事项。“提醒函”侧重中期的过程和质量,重点监督落实进展慢、质量差,已存在一定问责风险的事项。“预警函”侧重后期的结果和效果,重点监督工作落实不力、已经存在失职失责情形、面临逾期后严肃问责风险的事项。“三函”既可单独使用,也可递进使用,形成了“接力式”“递进式”联动、叠加同频效应。为保证“三函”重点突出、有力有效,“三函”督办事项严格控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严格控制申批程序和制发数量,坚持“两办”督查和部门业务督导在前,“三函”督办在后,形成上下游衔接、一体化推进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了监督泛化。
一督到底,系统施治促整改
梁山县纪委监委严格控制“三函”质量和效力,厘清问题表现、深挖问题根源、列明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变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变“口头提醒”为“刚性督办”,让被监督单位干有目标、改有方向,让监督有抓手、整改有依据、过程可溯源,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避免“三函”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县纪委监委对所有“三函”督办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了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所有督办事项按期、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力量织密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采取现场督导、调阅资料、随机抽查、不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对所有“三函”督办事项开展全覆盖、多维度、跟踪式监督检查,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效果,并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开展系统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对督办事项限期未办结、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落实的,依规依纪启动问责。
多重效应,严管厚爱促担当
“我们确实害怕被问责,收到‘预警函’后我们捏了把汗,如果不是‘预警函’给了我们补救的机会,可能现在问题还得解决,身上又背了处分。”一名因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而受到问责预警的同志十分感慨地说。梁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坚持监督前移、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利用“三函”制度在日常监督和追责问责之间设置了“缓冲带”,给被监督的单位、个人提供了弥补的机会,实现了事后追责问责向事前咬耳扯袖的转变,实现了治已病向治未病的转变。43件“三函”督办事项全部得到了及时整改落实,涉及事项无一名干部被追责问责。“三函”制度既促进了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又降低了干部被问责风险、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成为梁山推动责任落实的“一把戒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