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汶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汶上县司法局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均挂牌设立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使全县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大格局”。
建立一个“互学机制”。汶上县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司法所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学习交流《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梳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加强配合协作,利用重要节日及“12.4”国家宪法日进行集中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营造法律援助协作共进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共同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质高效机制。
确定一套“联络员模式”。确定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本镇街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及时把辖区内有法律诉求的退役军人信息反馈至司法所,引导退役军人合理、合法、合规地表达法律诉求,并详细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台账。
加挂一张“醒目牌子”。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牌子,悬挂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完善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工作站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答退役军人的法律咨询、协助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等。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实现法律援助窗口前移,全力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全方位打通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 何敬锋 毕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