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扫码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区市民短距离出行的不二选择。但随之而来的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违规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提升城市形象,鱼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拓思路,综合施策,携手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
今年2月,该局对鱼台进行市场调研,发现存在车辆投放数量较多,点位不统一,车辆定位漂移的问题,治理迫在眉睫。“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根据鱼台县的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城区投放总量不超过2500辆。”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一季度县区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1600辆,其中青桔800辆、美团800辆,根据实际效果决定总量增减,按照考核名次,表现优异的企业每季度可增加100辆。
与此同时,该局结合县区实际,联合第三方上线蓝牙道钉技术,精准设置电子围栏,在县城区26条主次道路两侧设置停车点263处。并构建了共享电动自行车大数据监管平台,实时监控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位置、车辆分布等,并通过数据平台实时高效调度。
“监管平台负责共享电动自行车牌照的统一发放,实行‘一车一牌’,对车辆从投入到退出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凡是未取得牌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律收缴,并记入营运企业考核档案。”该负责人补充说,按照《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车辆停放,影响城镇容貌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未规范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处以每辆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治理,路面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摆放秩序确实规范了许多。维护城市秩序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约束个人言行,规范停车,才能拥有更加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市民张先生感慨说,走在大街上,共享电动自行车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已然成为城市街头靓丽的风景线。记者 梁琨 通讯员 皮现东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