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曲阜孔府有“五屯、四厂、十八官庄”,清初增为“六屯、七厂、十八官庄”,这些祭田(祀田)由佃户世代耕种。其中,“为官庄十有八,在曲阜者十二,……在泗水者四,曰西岩庄,曰安宁,曰魏庄,曰戈山厂;在邹县者二,曰鲁源庄,曰黄家庄”。
孔府有专门机构管理祭田,官庄有总甲,下辖的自然村有小甲。小甲是孔府管理官庄佃户的代理人,每人一般有耕地五大亩,称“粮饭地”,不向孔府交租,以土地收入代替俸薪。
西岩庄官庄,包括今金庄镇官园(旧称西岩庄)、孔家庄、卞家庄、三角湾、晋家庄、洼里、高家岭等村;安宁庄官庄,包括今柘沟镇圣府岭(旧称安宁庄)、杨柳镇西张家庄(旧称小安宁庄);魏庄官庄,包括今柘沟镇柘沟村、魏庄村、西大厂,今杨柳镇小厂、孔家村等村;戈山厂官庄,包括今金庄镇戈山、西马头山、石井庄、大泉等村;邹县鲁源庄、黄家庄官庄,在今泗水县有6个辖村,即圣水峪镇救驾庄(旧称臭家庄、仇家庄)、鹿鸣厂(旧称芦平厂庄)、小官庄、于家庄、芦沟、庠厂等村。又据《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今泉林镇东部历山村一带有“历山官庄”。
泗水官庄土地并非一成不变,由于钦赐、官拨、购买、捐献、投献、诡挂,以及寇乱兵荒、佃逃地荒、售卖等原因,数目不断增减。从洪武元年、二年到1928年,祭田保持在50多顷至70多顷。
这些官庄祭田的耕种依靠着大量佃户,祭田免税,不免丁银,由孔府转交官府。佃户租种祭田,每年要向孔府交租。清朝时期,戈山厂、魏庄官庄上缴租银,前者每亩缴银六分至一钱六分,后者每亩缴银一钱至五钱;民国时期,西岩店上等地每年每大亩实交麦、豆、谷110公斤左右。
佃户每年要为孔府无偿服役若干时日,即劳役地租。官庄中还有庙户,种祭田而不交租,主要负责孔庙祭祀花炮差、冰冻差、天棚差、林柴差等“四大差”劳役,有时也折为银两。
花炮差,是春节为孔府制作鞭炮、烟花;冰冻差,是冬季封冻时凿冰储冰,供孔庙夏日祭祀时保存肉类瓜果;天棚差,是夏季在孔庙大成殿露台上,用杉杆、席片搭建天棚,祭祀时防雨;林柴差,是每年夏历八月十四至九月二十五,清理孔林内杂草、枯柴。
孔府曾在泗水官庄设立义集,“不正式向孔府交税,从交易中抽取的行用钱或过斗余粮,一般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修桥补路、义学膏火之类,或用于本地迷信事业如祀神祀孔之类”。
在封建社会,由于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为低下。遇到蝗虫水旱之灾,粮食大幅度减产,或者土匪肆虐、杀人放火,很难完成租粮。即使官庄总甲、小甲禀报灾情,请免租粮,孔府往往答复“不论丰歉,均按旧章交纳,向无蠲免之例”“灾歉非常有之事,祀田无抛荒之理”。
当然,佃户们也不愿逆来顺受。如,清代嘉庆十一年春,孔府管事陈见侯催逼麦租,被“鸣钟聚众”驱逐;秋季,孔府派出四品执事官孔毓升去“坐镇”,佃户依旧抗租不交,后来他寻衅殴打佃户赵连奉,酿成“鸣钟聚众抗租围困官宅”,200多佃户手执农具,要求“集体退佃”。
民国以来,戈山厂等17个村庄向外发出通告,串联抗租,佃户张方策等抗租退佃,西岩庄等3个村庄“七八年抗租不交”等。新中国成立前后,随着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孔府在泗水的官庄祭田成为历史。■本版摄影 许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