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市交警部门以此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日前,市交警支队邀请媒体记者一行深入重点企业、重要路口、建设工地一线采访,见证我市交通文明的可喜变化。
“让企业员工影响家庭,辐射社会”
5月9日下午,记者随警一行来到位于兖州区的山东太阳控股集团,在企业大门口记者看到,企业志愿者和交警在认真检查出入员工的头盔佩戴情况,偶尔对不规范佩戴的个别行为进行劝导,没有发现不戴头盔的骑乘人员。
据了解,山东太阳控股集团员工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大约有4000多人。这么多的员工,为什么头盔佩戴会出现如此好的效果呢?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消防保卫处处长马高鲁说,“我们太阳纸业始终将员工的安全与幸福作为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根本目的,不仅要效益,更重社会责任感,大家小家都要安安全全。”
该企业大力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办牌证、戴头盔、靠右行”暨爱心头盔发放等活动,全体员工签订《个人承诺书》,作出“以生命之名 与安全同行”的郑重承诺。“我们充分发挥辖区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让企业员工从自身做起,影响家庭,辐射社会,以点带面,进而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兖州交警大队大队长说。
“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
是为了您的自身安全”
5月11日上午7时许,记者随警来到济邹路与东外环交叉路口,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此严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
该路口车流量大、交通繁忙,是电动自行车车流量较多的路口之一。很快,一名骑电动车没佩戴头盔的男子被民警拦下后,他主动解释自己的头盔落在家里了,“出门急,忘记戴头盔的事了。”随后,执勤民警要求他打开健康码进行扫码登记,向年轻男子发放明白纸《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详细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该名男子表示今后一定认真规范佩戴头盔。
交警在检查中还发现,有些骑行人虽然戴着头盔,但未能正确佩戴,交警在现场为骑行人讲解了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并不厌其烦地劝导,“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戴给我们看的,是为了您的自身安全。”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头盔佩戴率已达到预期目标,但也有个别人对骑行安全不够重视,出现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的情况。”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5月是新规执行的第一个月,对第一次发现未佩戴头盔的人以劝导警告为主,第二次发现则予以20元处罚,并向所在通报单位通报。”
“让他们自身更安全,家人更安心”
当日上午8时许,记者随警来到位于高新区的保利·和光屿湖B区一期工程项目现场,市交警支队携手爱心企业免费向工人发放头盔,并采用边讲解边佩戴的方式为大家戴好头盔,让大家掌握正确的佩戴方法和注意事项。
“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些人错将‘安全帽’当作头盔佩戴。安全帽是为了防止被上方掉落的物品砸到,所以保护作用都在帽子上方,不能替代头盔。头盔是全方位保护我们的头部的,大家骑行一定要佩戴合格的头盔。”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讲解道。
“我们通过鼓励企业献爱心等方式,把安全头盔送给最需要的地方。”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段文说,目前城区头盔佩戴覆盖率90%以上,城乡结合部是他们关注的重点群体。建筑工地的工人大多来自城乡结合部,他们上下班大多途经国省道、县乡道,都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混合道路。“据统计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70%,我们把头盔赠送给重点群体,就是要给工人多一层保护屏障,让他们自身更安全,家人更安心。”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力保障安全有序、文明通畅的交通环境。记者 杨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