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9日
第04版: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周绍友

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再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更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保护生态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我们必须要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工业革命发生以来的两百多年时间里,人类活动已深刻地改变了地球的生态环境,不断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因此,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坚持法律底线。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制定了7部法律,修改了17部法律,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方面的制度、数十项改革任务和成果,构成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

守住政策底线。我国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摒弃西方国家大量消耗资源能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现代化老路,努力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路,否则我国的资源环境压力将难以承受。因此,要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单选题,生态本身就是经济。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要通过科学论证明确什么项目能上、什么项目不能上,时刻把握好底线,不能为了一时的政绩、一时的经济发展而牺牲了生态环境。对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工作要真抓实干,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政策底线不突破。

完善评价机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基层党员干部要清醒的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不再发生秦岭别墅违建类似事件。

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作者单位:中共梁山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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