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亚洲
崇尚和谐,企盼稳定,追求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平安社会,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和”为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问题的重要原则,是历代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状态,也是新时代共产党人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在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可以借鉴优秀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理念,以“和”思想引领社会治理,丰富社会治理的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弘扬“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化重和不重争、重合不重分,认为和睦、合作、和谐才能形成发展的合力。《论语》中说:“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与人为善、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在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以人为本、以和为贵,构建一种理性平和、宽容务实的社会文化,涤荡负面情绪,抚慰人们心灵,使不稳定因素在社会共同体中相互中和,最大限度地消弭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
借鉴“和而不同”的矛盾处理方法。作为处理矛盾的一种方式,和而不同是在承认事物之间差异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尊重差异、调和矛盾。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国语》中讲:“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不同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而不同”包含着对这种多元并存的承认与宽容、协调与平衡。在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倡导在保护合法权益前提下自我克制,消除各种矛盾和分歧,通过寻找不同主体的共同利益,达到一种各具特色又多元和谐相处,“各美其美,美人所美”的和谐状态。
激活“和合共生”的文化基因。“和合”是中华民族先贤在实践中孕育的智慧,是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制胜法宝。《中庸》提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史记》讲:“施教导民,上下和合。”《荀子·天论》记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也正基于此。”在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中,要激活“和合”的文化基因,以“和合”文化教化人心、安顿人心,人与人亲和友善、相互尊重、以诚相处,以包容、开放、博大的心态和胸怀去欣赏和接纳他人,建立温情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准,使整个社会呈现祥和美好风貌。
汲取“无讼至和”的思想精华。息讼无讼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目标和理想状态,通过倡导息讼止争、无讼为贵的理念,力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集注》中说:“圣人不以听讼为难,而以使民无讼为贵。”《幼学琼林》也说:“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在当代基层社会治理中,要汲取传统文化“无讼”等思想精华,以“和”的理念引领调处化解工作,坚持“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把调解工作走在矛盾激化成诉前,以社会矛盾的有效调处化解,达到社会和谐目标。
(作者单位:山东济宁政德教育干部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