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波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多年来,在统计法的规范引领保障下,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9月13日,统计法完成第三次修改,为统计工作迎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是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座新的里程碑。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汶上调查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出坚实步伐。
切实增强深入学习领会法治统计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抓实专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统筹组织统计法治专题学习,积极推进统计法学习进机关,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责任主体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定职责。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细化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组织签订诚信诚实承诺书,通过专题学习研讨、违法案例剖析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危害,强化“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职业操守,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思想防线。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创新普法载体,增强宣传实效。聚焦统计法治宣传生活化、具象化,精心设计制作宣传展板、普法折页、手提袋等,将统计法治内容融入实用载体,让统计法律知识更贴近群众、易于接受。结合入户调查走访、集中宣传,营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氛围。抓实节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紧扣“12·4”国家宪法日与“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精心策划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现场宣讲、政策解读、有奖问答等形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回应数据填报、权益保障等热点关切,凝聚依法统计的社会共识。
奋力开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强化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依法统计,健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普法宣传。持续推进“逢会讲法”“嵌入式”普法,利用业务培训、入户访户、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重点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加强队伍建设,配强普法宣传、执法检查人员,常态化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执法实务操作等,规范开展执法、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确保各项调查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深化协同联动。优化内部法治工作协作,提升工作效率,外部深化部门协作,拓展协同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普法宣传活动,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互认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汶上调查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