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调研时强调,对创新型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成果能不能在实践中得到转化推广,使其创造出更加可观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经营发展全局,而知识产权质量是直接影响成果转化价值的关键因素。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更加重视研发和创新,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效果也越来越显著。要想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让企业有动力、有热情去持续创新发展,就要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屋建瓴、运筹帷幄,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列为扩大开放的四大举措之一,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再到正在修订的专利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建立多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都充分体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在今年4月26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邹城市积极响应省组织开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赋能创新发展行动,服务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破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和需求项目名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支持企业核心技术专利快速获权;推动专利价值再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化、融资服务等,倾心为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创新发展过程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创新成果、激励创新投资、促进成果转化运用的根本性制度。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这不仅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内涵。创造是一切知识产权活动的初始源头,创造力是体现知识产权实力的首要因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能力也要努力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更加注重保护创造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核心专利技术、版权精品、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
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际经贸领域的法律秩序,也是我国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础。中国企业和产业要想走出国门,在世界经济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部门,在工作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效能,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让知识产权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作者单位:邹城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